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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转型

2016/1/30 8:45:14      点击:

据媒体报道2015年10月28日,深康佳A发布三季报,公告显示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8.52亿,其中“人事震荡最频繁”的第三季度亏损尤其严重,当季亏损 5.5亿元。而根据预测,康佳2015年全年的业绩可能更“难看”,全年亏损很可能达到12亿——15亿元的历史新高。

康佳的颓势,一是因为频繁的人事变动,以及人事变动带来的经营问题;二是因为其迈入互联网的重要举措——互联网电视业务,并没有给自己带来预想中的收益。人事变动,是人的因素;互联网电视业务,则是对“阿里概念”的掌控不利,属于战略的失误。

把时间的时针回拨到2015年9月16日,我们看一下那一天深康佳A发布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显示,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合作在本公司产销的智能电视产品中预装阿里巴巴家庭娱乐服务平台,包括 YunOS 操作系统,影视、教育、游戏、音乐、电商、应用商店等内容,以及账户、支付等服务。本公司(指康佳)负责智能电视的生产、市场销售、售后服务,天猫公司主要提供软件技术支持以及电商资源支持。智能电视售出后主要由天猫公司联合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进行内容、应用和服务的运营。”导热硅胶片</u></a>第一品牌东莞泽松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对于合作的前景,当时康佳的预测很乐观:“在合同顺利履行的情况下,本公司(康佳)预计可获得约人民币 10 亿元的运营收入分成(包括预分成)。”

看对康佳2015年业绩的预测,假如说康佳能够按照当初预测得到阿里分成的话,那康佳的亏损应该不会有我们猜测的那么严重。因为康佳的全年财报还未发布,所以我们还不能确切的知道康佳在这轮合作中能够得到多少分成。而媒体报道中则有这样一个传言——“据说自去年9月合作以来,康佳并没有分到一分钱。”

但是,我对媒体的这个报道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显示:“2015年3月份起,本公司(康佳)开始与天猫公司就部分机型开展合作。截止 2015年6月30日,天猫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营销补贴的实际金额为531.18万元。”2015年9月份之前能够收到钱,2015年之后反而收不到钱了?这有些奇怪。

所以,我认为,这种传言的出现可能有这样两个原因。一,当初仓促制定的协议对康佳不利,康佳现在缓过神来,想要从舆论上占据主动。毕竟,双方的协议期“自2015年9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36个月。”等到协议期结束,康佳早就失去了机会。二,由于协议的平等性,可能康佳真的没有收到钱。

而不管是哪个原因,康佳都陷入了“阿里概念”的“怪圈”。如果是康佳缓过神来了,那也没有办法,因为有合作协议,必须遵守契约。如果传言为真,那康佳就彻底沦为了阿里互联网战略中的一个硬件加工代工厂,自己进军互联网、转型为互联网公司的梦想事实上已经破灭。要清楚,两年协议期刚刚过去不到半年,等一年半之后,我想互联网电视这个行业早就成熟了。

总之,康佳目前的处境很尴尬。

不过,康佳的尴尬也给其他正在转型或者意图转型的传统硬件企业尤其是传统电视机厂商们提了个醒儿:转型、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思考如何走出“阿里概念”的“怪圈”这个问题,否则很有可能会在互联网大潮中陷于被动。

什么是“阿里概念”的“怪圈”?说的简单些,就是传统电视生产商与互联网内容、软件、服务提供商既互联网企业合作时,由于不熟悉互联网规则,被迫依附于互联网公司,自己成为单纯的硬件提供者、用户提供者。

我这份提醒并非危言耸听。大家应该记得TCL电视的“赠爱奇艺终身VIP”风波,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造成了那次纠纷,TCL电视没有内容控制权终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也就是说,如果在内容上没有足够的发言权,传统电视转型互联网电视的过程中都会面临被掣肘甚至成为互联网企业附庸的危险。

这种危险,不止存在于康佳身上,同样也存在于很多企业身上。

小米、乐视等互联网企业在互联网电视这个概念上的探索,虽然还未彻底颠覆电视行业,但造成的震动已经足够大,甚至连政策都应对不暇。传统电视生产商,想要应对这种挑战,不能死等着政策,只有转型。但转型的他们,缺乏互联网内容,缺乏软件应用,缺乏互联网运营经验。所以,他们最可行的一条路就是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想要与小米、乐视合作,合作的空间有,但不大。所以,很多企业只能选择与其他还未制造互联网电视的互联网企业合作。而阿里是个“聪明人”,可能它看到了小米、乐视在硬件制造上的“先天不足”,所以采取了与传统硬件厂商合作的模式。而这种模式,却是康佳不熟悉的。

除了康佳,还有别的企业加入了转型的行列。比如海尔与暴风合作,兆驰股份、风行在线、海尔、东方明珠和国美合作,TCL与腾讯、乐视、爱奇艺合作,创维与歌华、腾讯、中国互联网电视合作,我们数都数不过来。

但这些合作,有一部分中,具体的合作模式可能并不清晰。否则,就不会出现康佳与TCL的窘境了。并且,这些合作比较混乱,交叉合作比较多,未来是否有争端我们并不清楚。那么,在以上这些企业中,谁还有陷入“阿里概念”的“怪圈的危险呢?我们不太清楚。如果是股份制的企业,那权责可能还会清晰一些,如果是一笔糊涂账,那就稀里糊涂了。

我就想,那些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传统电视厂商,是否该重新审视一下自己与互联网企业签订的协议呢?那究竟是一份合作协议,还是一份变相的“卖身契”?而意图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厂商,就更应该琢磨一下康佳的“阿里概念”了。

马云曾经说过:“过去的二十年是互联网技术革命的发展,未来三十年是互联网和传统企业结合发展的三十年,也就是说未来三十年才是真正人类进入技术腾飞的三十年。”我们管不了未来三十年,单看未来三年,如果传统电视企业没了自主权,还谈什么腾飞?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等着康佳的财报,看看康佳在2015年到底得到了阿里多少分成!导热硅胶片第一品牌东莞泽松硅胶制品有限公司